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等八部門關於印發《廣西壯族自治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辦法》(桂教規範〔2023〕16號)的通知,結合我校的基本情況,經各二級學院評選、審核,黨委學生工作部複審,共評定出符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條件的學生共7303名。公示期從10月12日—10月18日,共5個工作日,若對以上名單有異議,請於2024年10月18日前以書麵形式並署上真實姓名,反饋到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中心,聯係人魏老師,聯係電話:0774-6015932。
公示名單如附件所示。
學生資助中心
2024年10月12日